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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朔迷离的李某某涉嫌轮奸案庭审未现大逆转
2013-08-30   来源:新华网   点击:

  8月28日晚7时,刚刚走出法庭的受害人杨某某的律师田参军被媒体围堵在法院旁边的小路上,他表示暂时还不能透露法庭上的情况,但对案件有信心。记者 杨姣摄

  8月29日18时50分,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庭审结束,等待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与此同时,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开始连续发布介绍本案庭审情况的长微博。

  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曾经风波不断、扑朔迷离的轮奸案在持续两天的庭审中并没有出现一些网络媒体所预见的“惊天大逆转”。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今天的庭审中,证人李某出庭并证明李某某曾经殴打过杨某某。在持续两天的庭审中,4名辩护律师给自己的当事人做了有罪辩护,但其中成年人王某自己当庭并未认罪,而李某某则当庭翻供,称自己喝多了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此前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律师曾连续两天表示,会出示逆转性证据,但据了解,整个庭审过程中的证据都是此前已经提交给法庭的,29日并未申请新的证人到场或者调取新的物证。倒是在29日上午,网上出现了李某某代理律师王冉的《李某某冤案无罪辩护意见》,其中涉及诸多被害人的身份细节。

  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

  据“京法网事”披露,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指控为: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应该追究李某某等5人的强奸罪。

  28日当天的庭审中,李某某、王某、魏氏兄弟中较大者(以下简称“大魏”)、张某某、魏氏兄弟中较小者(以下简称“小魏”)按照顺序出庭接受了讯问。魏氏兄弟及张某某并未对起诉书提出异议,王某则否认自己有强奸行为和殴打行为,仅承认自己与杨某某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

  大魏表示,被告人李某某在车上打过杨某某几个耳光,在房间内被告人王某又踹了杨某某几脚。被告人张某某也表示,李某某曾在车内打过杨某某。

  大魏和张某某同时表示,在房间内,是李某某和王某先脱去了杨某某的衣服。

  李某某则当庭翻供,称自己并未殴打杨某某,当天喝多了,到了某大厦后睡着了,并未发生性关系。

  29日,事发当天曾与5名被告人一同在酒吧喝酒,后来同酒吧服务生张某一同离开的李某出庭作证。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李某称李某某曾给其打过电话,在电话中李某某提到自己打了杨某某。

  “京法网事”披露,29日当天的庭审辩论阶段,3名被告人或其代理人向被害人表示了歉意。据了解,这3名被告人是魏氏兄弟和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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