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证明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用来审查和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
经济困难证明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设区的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民政部门出具的其它社会救济证明等。
另外,如果法律援助的申请者没有如上证明材料,就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如实申报本人的经济状况,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该证明表必须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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